为贯彻鹤壁市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提升项目建设成效,加快打造两个构建升级版,推进生态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建设,近日,我市出台了《鹤壁市 2014年重点督导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我市重点项目督导的目的。要加强对全市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督导落实,切实掌握重点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时督办和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标准要求顺利推进。
《方案》中提出的我市重点项目督导的范围包括工业、农业、社会事业、城建交通和服务业等 60个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 1149亿元。其中,续建项目 29个,计划新开工项目 31个,全年实际完成投资 181亿元。
《方案》中提出继续实行市级领导牵头的督导工作机制,加强督导工作力量,提升督导水平和工作实效。 由 4个市级领导牵头的重点项目督导组,负责督导 60个重点推进项目,实行日碰头、周例会制度;同时成立 1个综合效能组,负责对 4个重点项目督导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工作效能每周通过《项目督导、专题招商、企业服务一周工作动态》通报一次;市委常委会每两个月听取一次各重点项目督导组和综合效能组工作汇报,进行总结点评,会上对县区排名情况进行通报。
《方案》要求各县区、有关部门要 明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工作任务、节点计划、奖惩措施, 积 极配合督导组和综合效能组抓好项目推进;要求各督导组和综合效能组要制订各自的督导方案,明确督导重点,细化督导内容;要求各督导组和综合效能组要认真履行督导职责,主动提供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