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2月27日24时起,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标准品)每吨价格分别提高390元和375元。调整后的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7685元,每升5.79元;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8146元,每升6.13元;97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8607元,每升6.48;0号柴油(国Ⅲ)最高零售价6350元,每升5.50元;—10号柴油(国Ⅲ)最高零售价6731元,每升5.83。0号柴油(国IV)最高零售价6720元,每升5.82元;—10号柴油(国IV)最高零售价7123元,每升6.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