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3月26日24时起,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标准品)每吨价格分别降低240元和230元。调整后的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7445元,每升5.61元;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7892元,每升5.94元;97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8338元,每升6.28;0号柴油(国Ⅲ)最高零售价6120元,每升5.30元;—10号柴油(国Ⅲ)最高零售价6487元,每升5.62。0号柴油(国IV)最高零售价6490元,每升5.62元;—10号柴油(国IV)最高零售价6879元,每升5.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