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发展改革 > 详细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和收费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27日
字体大小:

  豫发改价管〔2015〕138号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公安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下发《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93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对民爆器材流通费率的管理,流通环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

  二、请密切关注价格放开后民爆行业的发展情况,引导企业合理核算成本,科学定价,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强化安全监管和社会公共安全管控,严防因安全投入和技改投入不足产生安全隐患和社会公共安全管控漏洞。

  三、对因市场竞争加剧而经营困难、难以生存的企业要重点关注,积极建议当地政府采取稳妥措施,解决企业破产关闭有关问题,支持企业转型和重组整合,妥善安置企业员工,安全处置爆炸危险品及相应生产试验设施,严防爆炸危险品流失到社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局

  河南省公安厅

  2015年1月26日

浏览次数: 【关闭
服务承诺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留言
鹤壁市发改委主办 鹤壁市发改委建设与维护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市政府第三综合楼 联系电话:0392-3335616 联系邮箱:hebixx@126.com 邮政编码:45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