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4月10日24时起,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标准品)每吨价格分别提高120元和115元。调整后的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7565元,每升5.70元;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8019元,每升6.04元;97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8473元,每升6.38;0号柴油(国Ⅲ)最高零售价6235元,每升5.40元;—10号柴油(国Ⅲ)最高零售价6609元,每升5.73。0号柴油(国IV)最高零售价6605元,每升5.72元;—10号柴油(国IV)最高零售价7001元,每升6.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