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4月24日24时起,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标准品)每吨价格分别提高300元和285元。调整后的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7865元,每升5.92元;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8337元,每升6.27元;97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8809元,每升6.63;0号柴油(国Ⅲ)最高零售价6520元,每升5.65元;—10号柴油(国Ⅲ)最高零售价6911元,每升5.99。0号柴油(国IV)最高零售价6890元,每升5.97元;—10号柴油(国IV)最高零售价7303元,每升6.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