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5月11日24时起,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提高255元和245元。调整后的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8120元,每升6.11元;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8607元,每升6.48元;97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9094元,每升6.84;0号柴油(国Ⅲ)最高零售价6765元,每升5.86元;—10号柴油(国Ⅲ)最高零售价7171元,每升6.21。0号柴油(国IV)最高零售价7135元,每升6.18元;—10号柴油(国IV)最高零售价7563元,每升6.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