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6月8日24时起,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标准品)每吨价格分别降低110元和105元。调整后的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8010元,每升6.03元;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8491元,每升6.39元;97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8071元,每升6.75;0号柴油(国Ⅲ)最高零售价6660元,每升5.77元;—10号柴油(国Ⅲ)最高零售价7060元,每升6.12。0号柴油(国IV)最高零售价7030元,每升6.09元;—10号柴油(国IV)最高零售价7452元,每升6.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