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7月21日24时起,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标准品)每吨价格均降低265元。调整后的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7650元,每升5.76元;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8109元,每升6.1元;97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8568元,每升6.45;0号柴油(国Ⅲ)最高零售价6305元,每升5.46元;—10号柴油(国Ⅲ)最高零售价6684元,每升5.79。0号柴油(国IV)最高零售价6675元,每升5.78元;—10号柴油(国IV)最高零售价7076元,每升6.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