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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药品价格调查检查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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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省 发 展 和 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 药 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价检[2015]527号)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精神,自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为了规范药品价格行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保障药品价格改革顺利实施,及时了解药品价格放开后的市场动态,鹤壁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于2015年6月2日开始对全市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竞争不充分药品、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和药品明码标价政策执行情况及药品价格改革后的市场动态。目前已调查检查药店30多家。从调查检查的情况看,我市药品市场销量稳定,药品价格基本稳定,药品价格未因新政策而发生变化,无价格异常波动。药品价格调查检查还在继续进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药品价格异常变化,可及时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咨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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