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价检[2015]559号)精神和省价检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价检[2015]9号精神,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工作目前已全面展开。此次重点检查的范围是:所有具有涉企收费行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中介机构,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管和准入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此次重点检查涉及的单位主要包括:一是2013年以来取消、停征、减免收费项目较多的部门;二是行政审批前置事项较多的部门;三是涉及进出口环节收费的部门;四是设置垄断性服务收费的行业和部门。特别要加强对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乱收费行为的查处。重点检查的内容(一)继续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执行取消、停征、减免收费政策的;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费的。(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无法定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擅自增设条件,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技术审查、评估论证、资格鉴定、专家咨询等前置服务并收费的;除法律规定外,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无法定依据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并收费的。(三)中介服务机构乱收费。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所办的企业,借助行政权力,开展与本部门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并收费的;利用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的。(四)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利用行政职能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的;强制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等并收取费用的。(五)企业反映突出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