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山城区、鹤山区、淇滨经济开发区的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全市明码标价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做好全市明码标价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3、组织开展全市经常性的市场物价检查和重大节日、重要商品价格政策改革方案出台前后的市场物价监督检查;
4、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举报案件的咨询和查处工作;
5、按照对口业务,负责承办上级部门主管科室工作部署和各县(区)物价检查机构、群众物价监督机构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咨询;
6、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330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