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淇县发展改革委: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下达2016年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6]36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转发下达我市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本次下达投资438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为2195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为1097万元,市县财政投资为1096万元。
二、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此次下达计划项目建设,采取有力措施,足额落实本级配套资金,督促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土地、规划、市财政配套等各项建设条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国家和省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三、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投资保障机制意见>的通知》(厅字[2011]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和省发改委印发的《河南省“十三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豫发改投资[2016]361号)、《河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豫发改投资[2012]246号)的有关规定,严禁搭便车建设楼堂管所,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加强工程进度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控制和质量控制,切实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四、请有关部门、各地发展改革委做好政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统计上报工作,并于每月月底按照要求向我委(投资科)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
附件:鹤壁市2016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