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鹤山区发改委、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淇县支行: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和资金规模的通话》(豫发改代赈〔2016〕777号)要求,结合两县区上报投资建议计划情况,现将我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和第一批资金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国家下达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为4012人,河南省扶贫搬迁投资有限公司统筹安排我市资金为10960万元。
二、请收到本通知后及时下达搬迁任务和资金规模,抄送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做好贷款承接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年度搬迁任务,切实做到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三、为避免增加融资成本,各县区要抓紧上报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根据搬迁任务和实施进度提前一个月向河南省扶贫搬迁投资有限公司提出资金请示。
附件:鹤壁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和资金规模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鹤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鹤壁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鹤壁中心支行
2016年6月20日
附件:
鹤壁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和资金规模
县区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 |
河南省扶贫搬迁投资有限公司统筹安排资金(万元) |
合计 |
专项贷款 |
专项债券 |
专项基金 |
合计 |
4012 |
10960 |
4835 |
4119 |
2006 |
淇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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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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