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委:
 
         为进一步做好PPP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积极作用,国家已安排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PPP项目前期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支持重点PPP项目的评估论证咨询、实施方案编制、招标文件起草、合同文本拟定、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和资产评估等前期工作开展。
 
         二、申报项目要求:
 
         1、已被列入河南省2016年特许经营示范项目名单的项目且年底前能够落实社会投资主体的原则上均予申报;
 
         2、所申报项目须尚未落实社会投资主体,但需承诺今年年底前能够落实社会主体;
 
         3、所报项目须是各县区今年重点推进的PPP项目;
 
         4、已安排过2015年PPP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再安排今年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
 
         三、申报文件要说明PPP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规模、总投资、拟采用的PPP操作模式、项目责任单位、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拟申请的前期工作费具体用途等,项目责任单位出具的前期工作完成时限承诺。附表中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均为前期工作费的具体用途,总投资为前期工作费。
 
         请于7月13日(本周三)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文件及附表正式文件及电子版报市发改委投资科。
 
         联系人:王景娟    孙静静
 
         联系电话:3316162    邮箱hbstzk@126.com
 
         2016年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