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近期召开鹤壁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17人。由消费者、经营者组成。
 
         (一)消费者参加人14人。
 
         1、报名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提出符合实际的建议;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
 
         (5)有奉献精神和一定的时间保障;
 
         (6)同意公开个人姓名、性别、职业等个人信息。
 
         2、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8日(不含双休日),持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到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报名。淇县、浚县、淇滨区、山城区价格主管部门在报名人员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名本地消费者参加人名单,鹤山区价格主管部门在报名人员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名本地消费者参加人名单。
 
         联系方式:
 
         淇  县  关素芬   联系电话:7231531
 
         浚  县  王玉堂   联系电话:13569652615
 
         淇滨区  李  雪   联系电话:3356891
 
         山城区  张树明   联系电话:2667210
 
         鹤山区  袁  坤   联系电话:2313298
 
         (二)经营者参加人3名。由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产生。
 
         二、听证会旁听人5名,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确定方式同消费者参加人。
 
         三、新闻媒体由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邀请。
 
         联系人:许艳芳  联系电话:0392-3327796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