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召开鹤壁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2017年1月19日上午10时,鹤源饭店三楼东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
消费者14名:孙斌、李峰、李智勇、郭 秀、李习民、李保红、李素芹、郭芳、张甲、李广、赵翼帅、曹辉娜、李绍平、牛桂民
经营者3名:肖付创、李燕岭、刘升
三、听证人(主持人)
徐有增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四、调整方案要点
鹤壁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0.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调整到1.40元/立方米;浚县、淇县县城及重点建制镇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调整到1.20元/立方米。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4日